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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收取民事诉讼费用暂行办法

时间:2024-06-18 03:19:4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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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收取民事诉讼费用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收取民事诉讼费用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1984年3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八十条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收取民事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经人民法院审查受理后,依照本办法交纳案件受理费。
其他诉讼费:在案件审理中进行的鉴定费、勘验费、外文翻译费、诉讼资料副本制作费以及证人误工补贴和差旅费等。
第三条 第一审案件收费标准,按下列规定:
非财产诉讼案件受理费。公民之间的诉讼每件收取人民币五元,企事业、机关、团体之间的诉讼每件收取人民币二十元。

财产诉讼案件受理费。按诉讼标的价值计收:公民之间的诉讼,价额不满五百元的,每件收取人民币五元;五百元以上不满一千元的,每件收取人民币十元;一千元以上的,按百分之一点五计收;企事业、机关、团体间的诉讼,价额人民币不满一千元的,每件收取人民币二十元;一千
元以上的按百分之二计收。
公民与企事业、机关、团体之间的诉讼,按上述规定的各自收费标准计收。
经济合同诉讼案件受理费。按争议金额,依率收取:争议金额人民币不满一千元的,每件收取人民币十元;一千元以上不满五千元的,每件收取人民币二十元;五千元以上不满二万元的,按千分之五计收;二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按千分之七计收;十万元以上的,按千分之十计收。

其他诉讼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第四条 上诉案件诉讼受理费,比照第一审诉讼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按实际支出收取,对维持原判的申诉案件受理费,按上诉审案件诉讼受理费标准收取。
第五条 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应同时按审级收费标准补交增加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缩减诉讼请求的,已交的案件受理费不退还;其他诉讼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第六条 诉讼标的价值的确定:
单个独立请求的诉讼,按原告人起诉的请求价额;
数个独立请求的诉讼,按所有请求的合计总额;
分期给付的诉讼,按各期合并给付的总额;
契约合同的诉讼,按契约合同有效期间的总额;
起诉时诉讼价额不明或原告人所声明的价额与诉讼标的物实际价值显属不符的,人民法院可预定价额收取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后按实际价值为准。
第七条 下列民事诉讼不收诉讼费:
(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诉讼;
(二)人民检察院以及社会福利、救济事业单位起诉的财产案件;
(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四)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五)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
(六)依法不属本院审理需要移送的案件。
第八条 下列民事诉讼可免收或减收诉讼费:
(一)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持有单位、街道、乡政府(或生产大队)证明,经人民法院核准,可免交诉讼费的全部或部分;
(二)判决离婚的案件,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三)因人民法院工作上的失误,所支出的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审查核定,可免交诉讼费;
(四)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免收诉讼费的其他案件。
第九条 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的收取办法:
(一)案件受理费,在当事人起诉、上诉、申诉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时,由原告人、上诉人、申诉人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按收费标准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后,经人民法院判决,原则上由败诉方当事人负担,部分败诉的,按比例负担;

(二)原告人、上诉人、申诉人预交的其他诉讼费,在案件审结时,经人民法院判决,由败诉方当事人负担;
(三)调解成立的案件,诉讼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平均分担;
(四)原告人撤诉,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仍按实际支出收取;
(五)当事人不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的,经人民法院通知限期七天补交,而逾期不交纳又不声明原因者,即按诉讼中止处理。
第十条 执 行
诉讼费用的负担,应在法律文书上载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得提起上诉。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 香港、澳门、台湾的我国同胞的一般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适用本办法。
经济合同案件的受理费,比照涉外案件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二条 涉外的一般民事案件诉讼费用的收取,适用本办法。但是,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企业和群众团体的民事诉讼与该国公民、企业和群众团体的民事诉讼收费规定不相同的,实行对等原则。
经济合同案件的受理费,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或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条例的规定收取;在一般情况下,一审案件受理费每件按争议金额的百分之一收取,最低不得少于二百元。
其他诉讼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外国当事人交纳诉讼费,一律使用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收取民事诉讼费用暂行办法》于1984年5月1日起施行。在国家颁布统一的收费规定后,本收费办法即予废止。



1984年3月27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李鹏委员长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对今后一年主要任务的安排也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要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抓紧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开展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要继续加强监督工作,注重提高监督工作实效。要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密切与地方人大的联系,自觉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要继续加强同外国议会和国际议会组织的交往与合作,推动对外关系的健康发展。要不断加强常务委员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
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4月12日联合发布的第30号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好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根据《办法》第五条第7款对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企业和有涉嫌涉税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企业,不得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规定,税务部门在接到同级企业技术中心主管部门抄送推荐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后,应对推荐企业是否有该款列明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将结果于7月15日前报至总局。
二、 根据《办法》第十六条第5款对已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要撤消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规定,税务部门应将有问题的已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名单及相关情况,于每年7月15日前报至总局,可与推荐企业的核实情况一同上报。
三、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名单,每年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公告。2004年度公告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尽快完成2005年度的核实工作。

附件:2004年公告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4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北京市


1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
巨能实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
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4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5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6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7
中地装备集团技术中心

8
北京北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9
北人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10
首钢总公司技术中心

11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技术中心

12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技术中心

13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14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技术中心

15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6
普天首信通信设备厂(集团)技术中心

17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18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1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0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21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2
中国铝业公司技术中心

23
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5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技术中心

天津市


1
天津钢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2
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4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5
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6
天津天士力集团技术中心

7
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8
天津鼎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9
中国石化集团天津石油化工公司技术中心

河北省


1
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3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4
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5
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6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7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8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9
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0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1
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山西省


1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3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4
榆次液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5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6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7
中国北车集团永济电机厂技术中心

8
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9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内蒙古


1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2
亿利资源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3
内蒙古鹿王羊绒(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4
内蒙古伊化化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5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辽宁省


1
东软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4
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5
营口化学纤维厂技术中心

6
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7
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8
东北制药总厂技术中心

9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10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11
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12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大连市


1
大连盛道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
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4
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5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6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7
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8
大连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9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10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1
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吉林省


1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
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4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5
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6
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7
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8
吉林龙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9
吉林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黑龙江


1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2
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4
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5
哈尔滨亚麻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6
哈尔滨第一工具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7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上海市


1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4
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5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6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7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8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9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0
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11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技术中心

12
上海电气集团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3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4
上海德尔福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5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6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7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8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9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0
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1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22
上海白猫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3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技术中心

24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5
华宝食用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6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江苏省


1
春兰(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2
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4
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5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6
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7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8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9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10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1
中国石化集团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3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4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5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6
法尔胜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17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8
镇江江奎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9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0
江苏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浙江省


1
万向集团技术中心

2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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